近日,山西省科学技术厅正式发函,同意为我校颁发实验动物生产许可证和使用许可证。
依据《山西省实验动物管理办法》《山西省实验动物许可证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等有关规定,我校获得屏障环境(小鼠、大鼠)实验动物生产许可证,以及普通环境(豚鼠、兔、小型猪)、屏障环境(小鼠、大鼠)实验动物使用许可证。
此次实验动物生产许可证和使用许可证的成功获批,标志着我校在实验动物管理与使用规范化、标准化方面取得了新突破,具备了独立开展屏障环境及普通环境下多种实验动物生产与实验研究的能力,为学校中医药基础研究、药效评价、安全性检测等科研工作提供了关键的平台支撑。同时,许可证的获得将显著提升学校承担国家级及省部级重大科研项目的能力,为中药新药和大健康产品研发、疾病证候动物模型构建及中医药现代化研究提供坚实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