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中医学院于1989年6月正式挂牌成立。2008年2月学校获得了硕士单位授予权。学校现已成为山西省中医药教育、科研、医疗、文化的中心。校本部设有基础医学院、中医临床学院、针灸推拿学院等12个教学单位,另有一所办学体制相对独立的专科层次二级学院—山西中医学院推拿职业技术学院。学校现有3所直属附属医院(均为三级甲等医院),11所非直属附属医院,教学医院7所,实习医院6所,中药专业生产实习基地12个,形成了基本满足不同专业需求的实践教学基地体系。学校恪守“求真”校训,坚持“艰且益坚,持重笃行”校风。学校近期将迁入近千亩占地面积的大学城,力争把学校建成省内一流、国内知名、特色鲜明的高水平中医药大学。
根据《山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山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操作程序(试行)》和《关于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全面实行公开招聘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为做好招聘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为确保招聘工作有序进行,保证招聘的公开、公平、公正,山西中医学院成立公开招聘工作领导组,学校班子成员担任领导组成员,在省人社厅和省卫生厅的指导下,全面负责本校公开招聘工作。领导组下设办公室,由人事和纪检监察等部门工作人员组成,负责公开招聘的具体组织工作。
二、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坚持专业对口、注重能力和水平的用人导向,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招聘基本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年满十八周岁;
(2)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3) 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 具备招聘岗位所需国家承认的相应学历、学位;
(5) 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
(6) 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 年龄要求在40周岁及以下(1972年6月17日以后出生)。
四、招聘计划、岗位及要求(见附件)
五、招聘工作的步骤、程序和方法
(一)发布公告
在山西省卫生厅和山西中医学院网站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资格审查
应聘人员应携带本人自荐材料、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就业协议书、身份证、外语等级证书、计算机等级证书、获奖证书、资格证书、科研成果等有效证明原件及复印件(2013年毕业生须持研究生期间的成绩单和学校签署推荐意见的就业推荐表)及3张1寸免冠照片,按照规定时间到学校人事处报名,并填写《山西中医学院应聘人员报名表》。
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所学专业必须与所报岗位要求的专业相符,必须使用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属在职人员应聘的,须征得原工作单位及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
报名时间:2013年6月17日至6月23日
报考人员应对自己所提交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报考材料、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考试资格、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等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报考人员,将取消应聘资格。对通过考试等环节已聘用人员,一经查实,即予解除聘用合同。
(三)核减岗位
报考同一岗位,通过资格审查并参加考试人员与招聘计划人员的比例,硕士研究生学历要求的岗位不低于2:1。最终确定的参加笔试人数不达该比例的招聘岗位,原则上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计划并在笔试之前公告。不能充分体现“竞争、择优”原则的招聘岗位,经招聘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后可进行招聘考试,但拟聘人员综合成绩须达到70分。
(四)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测试应聘者专业知识水平和适应岗位要求的综合素质,先笔试,后面试。
1.笔试 笔试由我校组织。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者,持本人准考证和居民身份证到指定地点参加笔试。
(1)笔试分为《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测试》两部分,占综合成绩的60%。《公共基础知识》考试内容包括政治理论、时事政治、法律常识、公文写作、科技人文知识等;《专业测试》考试内容包括所聘岗位需要的专业知识和专业实践能力。
(2)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应聘人员免笔试,其他报考人员均应参加笔试。
笔试时间另行通知
2.面试 面试在省人社厅和省卫生厅的指导、监督下,由山西中医学院组织,按照笔试成绩2:1比例进入面试,若第二名面试人选笔试成绩相同则并列进入面试。
面试内容包括试讲和综合素质答辩两部分,各占综合成绩的20%。
面试考官在 “公开招聘面试专家库”中选取。每个面试考场的考官由5名专家组成(其中外聘专家须达50%以上)。面试考官报省人社厅、卫生厅备案。
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领取面试通知书的或者经书面确认自动放弃者,取消面试资格,该岗位可以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取消面试资格,同时该岗位不予递补。
各考场配备录像设备并保证设备运转正常,全程记录每个考生的面试情况并存档备查。
面试成绩须当天对外公布。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3.成绩合成
笔试与面试成绩权重相加后为综合成绩,总成绩采取百分制。
①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试讲×20%+综合素质答辩×20%;
② 面试和综合成绩保留两位小数。综合成绩出现并列,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如面试成绩仍然并列,则加试一场面试,应聘人员的成绩名次按面试加试成绩排序;
③ 综合成绩低于60分的考生,取消拟聘用资格。
(五)体检和考察
体检与考察工作由山西中医学院组织实施。
体检对象按笔试和面试权重相加后的综合成绩排序,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山西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修订)》执行,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人员,视作放弃体检资格。体检应在面试结束后一个月内完成。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主要考核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拟任岗位资格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并对考察对象进行资格复审。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若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考生自动放弃者,其空缺岗位不再递补。
(六)公示
经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省人社厅、卫生厅及我校网站同时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拟聘用人员有异议的,可直接向学校及上级公开招聘领导组反映。公示发现问题经查属实的,取消拟聘人员资格,其空缺的岗位不再递补。公示无异议的,经省卫生厅同意,报省人社厅办理相关手续。
(七)聘用
受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般3-6个月,试用期包括在合同期限内。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工作纪律
为保证招聘工作的公正性,在山西省人社厅、山西省卫生厅的监督和指导下,严格执行回避和保密制度,我校将最大限度地实行政务公开,及时面向社会公布招聘工作的进展情况,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对违反考试纪律、有营私舞弊行为、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有关人员,严肃处理,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分;对招聘工作中存在不诚信情形的应聘人员,将纳入公开招聘违纪违规与诚信档案库。
七、其他
本方案未尽事宜按照山西省人社厅《关于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全面实行公开招聘的通知》、《山西省卫生厅厅直事业单位201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的相关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0351-2272216、2272199
联 系 人:王老师
单位网址:http://www.sxtcm.com
电子邮箱:sxzyxyrsc@sina.com
地 址:山西省太原市晋祠路一段89号
附件:
2013年度山西中医学院公开招聘人员信息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