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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暑期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自评自建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7-11  来源:评建办  点击数:

各部门(单位),各专项工作组:

今年暑期是学校做好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自评自建的关键阶段,根据《山西中医药大学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评建工作方案》要求,结合学校实际,现就做好2024年暑期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自评自建工作通知如下:

一、完善工作机制

(一)建立工作组负责机制

各专项工作组、学院(部)审核评估工作组按照《山西中医药大学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评建工作方案》职责要求和各自评建工作方案,充分发挥主体责任,找出亟需解决的重大问题,明确主要工作任务,建立工作群,完善工作机制,推进完成各项评建工作任务。

(二)建立评建工作联络机制

评建办各工作小组对接学校各专项工作组和学院(部)审核评估工作组,与督导工作组配合,协调、指导、督导各专项工作组和学院(部)审核评估工作组评建工作。

(三)建立评建工作周报制度

各专项工作组、学院(部)审核评估工作组每周总结评建工作进展,并于周五中午12点前经各工作组组长签字后报评建办对接联络人。

评建办各工作小组联合督导工作组督促、检点各专项工作组、学院(部)审核评估工作组完成周总结工作;评建办每周汇总全校评建工作情况,形成评建工作周总结后报学校审核评估领导小组。

评建办研究和协调解决各工作组评建过程中发现的问题,重要事项提请学校审核评估领导小组讨论决定。

二、推进重点工作

(一)各专项工作组

1.推进自评自建工作。各专项工作组根据学校审核评估评建工作方案整体安排,指导协调各相关职能部门按照审核评估指标相关要求及《审核评估引导性建设任务清单》(附件2)开展自评,查找问题,明确评建任务,组织完成评建工作。

时间节点:7月30日前明确问题清单,提出评建目标和措施;8月30日前完成立行立改问题整改;9月30日前完成阶段性问题整改。

2.制修订制度文件。各专项工作组协调相关职能部门认真研究、充分领会审核评估指标体系审核重点及引导性任务内涵,全面梳理现有制度文件,结合学校工作实际,持续推进党建引领、教育教学、师资队伍、学生管理、质量保障等方面政策、制度的制修订工作。

时间节点:涉及秋季学期即将运行的制度文件应在8月30日前完成相关工作,其余应在9月30日前完成。

3.撰写自评报告。各专项工作组在充分完成评建任务基础上,围绕工作是“怎么说的”“怎么做的”“做得怎么样”“做的不好如何改进”“改进效果如何”等,充分体现一级指标在评估体系中的重要性,明晰二级指标内涵要义,突出特色案例和数据应用,按照分项自评报告模板(附件4)完成该专项自评报告的撰写。

时间节点:8月15日前完成分项自评报告第一稿,9月6日完成第二稿。

4.整理支撑材料。各专项工作组将评建工作过程资料和参考文献编制分类目录,做好档案材料的整理保存工作。各专项工作组根据需要,指导本指标涉及职能部门收集、整理支撑或证明《自评报告》所述内容的相关材料,主要包括文件制度、新闻报道、各类记录性材料及其他佐证材料等。

时间节点:8月15日前提交支撑材料第一稿,9月6日提交第二稿。

5.其他工作。材料工作组对接专项工作小组,完成自评报告汇总、整理、讨论修改和支撑材料整理、归档、汇编等工作;宣传工作组持续更新审核评估专题网站,营造评建氛围,广泛宣传评估知识;条件保障组利用假期完成教室、实验室、运动场馆、学生宿舍、办公室等校园环境维护,做好审核评估相关招投标等工作;督导工作组根据学校审核评估工作任务安排,持续开展督导检查和专项督导工作。

(二)学院(部)审核评估工作组

1.全面开展自评自建。对照审核评估七个一级指标,结合《学院审核评估引导性建设任务清单》(附件3),逐项开展自评,深入分析本单位2022年以来本科教育教学基本状态,提炼教育教学改革亮点和特色,准确查找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持续开展自评自建工作。

时间节点:7月30日前明确问题清单,提出评建目标和措施;8月30日前完成立行立改问题整改;9月30日前完成阶段性问题整改。

2.健全教学管理工作细则。对学院落实学校教学管理制度文件时制订的教育教学相关工作细则(含院级相关规章制度和文件)及时进行整理、修订和完善,自查日常教学工作中的执行情况。

时间节点:9月30日前完成。

3.完善专业建设规划。根据《山西中医药大学“十四五”事业发展规划》《山西中医药大学“十四五”本科教育教学发展规划(2021-2025)》,完善各专业“十四五”建设规划。

时间节点:8月30日前完成。

4.检查完善教学档案。一是核查完善教学运行档案,包括培养方案、课程大纲、教学日历、教学设计、讲稿等资料的整理归档;二是核查完善课程建设资料,包括一流课程建设、课程思政建设等资料的整理归档;三是核查完善课程考核资料,包括命题、审题、阅卷、存档、试卷分析、课程分析、考核反馈等资料的整理归档;四是核查完善实践教学资料,包括实验实训、毕业实习、毕业论文(设计)及其他实践教学环节、学科竞赛等资料的整理归档。

时间节点:各学院(部)审核评估工作组参照山中医教函〔2024〕28号要求,7月20日、8月20日完成相关教学档案归档工作。

5.开展自查互查工作。各学院(部)审核评估工作组坚持边自查、边整改的原则,组织对试卷等课程考核资料;毕业论文(设计)等实践教学资料;培养方案、课程大纲、教学设计等教学运行资料;基层教学组织建设资料开展自查工作。学校将组织各教学单位互查工作,具体任务另行通知。

时间节点各学院(部)审核评估工作组自查工作应于8月18日前完成;互查工作安排在8月19日-30日进行。

6.完成学院自评报告。各学院(部)根据审核评估指标体系内涵要求,对照审核重点开展自评自建,撰写学院(部)自评报告,并整理相关佐证材料和支撑材料。自评报告和支撑材料模板见附件5。

时间节点各学院(部)自评报告和支撑材料需在8月30日前完成。

7.编写特色示范案例。各学院(部)结合本单位独具特色优势、富有成效且有推广价值的教育教学内容撰写1-2个特色示范案例,如专业建设、课程建设、教学改革、教学评价、培养模式等。一般应包含基本情况(含简介、背景、基本思路等)、具体举措(含创新)、取得的成效及推广示范等方面的内容,字数4000字左右。

时间节点:8月30日前完成。

三、明确工作要求

1.深入学习,把握内涵。各部门(单位)、专项工作组要深入学习新时代高等教育新要求和新一轮审核评估相关指标体系,深刻领会各审核项目内涵,准确把握各审核要点重点阐述内容及支撑材料要求,指导开展自评自建工作。

2.明确职责,狠抓落实。各部门(单位)、专项工作组要按照学校统一部署和要求,完善工作机制,明确主体职责,切实把握好各项工作的时间进度和完成质量,确保优质、高效、如期完成审核评估工作任务。

3.强化协同,加强联动。各部门(单位)、专项工作组要树立“全校一盘棋”意识,加强评建办与专项工作组,评建办与学院,专项工作组和部门,部门与部门,部门与学院之间的工作联动,注重协同合作,加强问题的及时沟通和处理。

四、材料报送

(一)报送要求

各职能部门于7月29日前将引导性建设任务涉及材料(电子版、纸质版)经部门领导签字后报送至各专项工作组。

各专项组分别于8月15日、9月6日将两稿自评报告和支撑材料(电子版、纸质版)经专项工作组组长签字后提交评建办。

各学院(部)审核评估工作组于8月30日将自评报告和支撑材料(电子版、纸质版)经学院主要领导签字后提交评建办;关键教学环节相关资料按7月20日、8月20日时间节点提交。

电子版材料发送至541232536@qq.com。

(二)联系方式

评建办联系人:孙舰。

评建办办公室:新校区行政楼401室。

附件:

1.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暑期工作进度安排

2.审核评估引导性建设任务清单

3.学院(部)审核评估引导性建设任务清单

4.分项自评报告格式模板

5.学院(部)自评报告模板

评建办 

2024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