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山西中医药大学太原校区临床教学实训中心及学生公寓楼改扩建项目面向社会公开遴选工程师公告
发布时间:2024-06-11来源:校园建设处作者:校园建设处点击数:

为进一步提升“山西中医药大学太原校区临床教学实训中心及学生公寓楼改扩建”项目管理的专业化和规范化水平,经学校会议研究决定,计划面向社会公开遴选一名工程师,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岗位及聘期

(一)遴选岗位

工程师1人,协助负责本项目施工现场全过程管理工作。

(二)聘期

遴选工程师实行“项目管理”,遵循“谁使用,谁负责,谁监管”的原则,聘期自签订聘用合同之日起至项目结算验收完成止。在聘期内,因个人原因提出辞职,可离职。

二、岗位职责

1.协助对施工图预算核对过程中因为设计不完善、缺漏项、与施工实际不符等原因造成的需要进一步确定设计方案事项进行审核;

2.协助完善各施工阶段施工组织设计、监理大纲、进度计划,对其工序安排、时间安排、人员安排、材料组织等方面提出有效修改建议;

3.协助对施工过程中产生的设计变更、现场签证、技术核定的规范性、合理性进行审核确认;

4.按照安全施工要求,协助监督落实工地现场各项安全施工措施、把控施工质量、监督各工序任务按时完成;

5.协助完成工程材料的选用和询价,以及施工材料进场审核;

6.协助完成工程量确认、工程款支付、工程结算工作。

三、遴选范围及条件

(一)遴选范围:面向社会公开遴选。

(二)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条件;

5.具备大专及以上建筑工程专业学历;

6.具备助理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7.年龄不超过50周岁(1973年6月11日以后出生);

8.具备10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经验,特别是具备甲方施工现场管理经验和技术负责人工作经验。

(三)不得报名应聘的主要情形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2.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录、招聘纪律行为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公开遴选要求的。

四、薪酬待遇

(一)工资标准

薪资待遇不高于行业标准,参考市场同类可比人员薪酬水平。

(二)保险

学校为聘用的工程师缴纳意外人身伤害保险。其他险种根据个人意愿缴纳,费用从个人薪酬待遇中代扣代缴。

五、遴选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6月19日-21日

上午9:30-11:30;下午15:00-17:00

2.报名方式:本人现场报名。

3.报名地点:山西中医药大学晋中校区行政楼229室。

4.报名提交材料:

(1)《山西中医药大学公开遴选工程师报名表》(见附件)纸质版(本人手写签名)。报名表中所填写的专业应当与报考者本人取得毕业证上所载明的专业一致。

(2)本人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本人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相关资质证明或证书和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5)本人工作年限证明材料及工作总结;

(6)已就业的还须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7)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二)资格审查

公开遴选工作小组组织对应聘者的遴选条件逐项进行审查,各审查环节做好存档,确保资格审查客观、严谨、公正。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所报岗位资格条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的,取消该应聘人员的应聘资格。

符合遴选条件的人员,将通过学校网站公布报名资格审查结果,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所学专业及应聘岗位专业要求等。

遴选岗位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与拟遴选人数原则上应达3:1及以上方可开考,如报名人数不达3:1及以上,按实际报考岗位人数参加遴选,成绩不低于70分。

(三)考试

公开遴选工程师采取面试形式进行考核。面试成绩百分制计分,最低合格线为60分。没有形成竞争的岗位(即参加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遴选计划数),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0分。

学校公开遴选工作组组织不少于5人的专家组,对应聘人员的思想道德素质、综合分析能力、专业素质能力、业务知识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现场应变能力进行综合考核,面试采用现场打分方式,满分为100分,考核成绩保留两位小数(四舍五入),若2名以上应聘人员面试成绩相同时,加试一场面试,应聘人员的成绩名次按面试加试成绩排列。

学校公开遴选工作组根据考核成绩确定体检、政审人员。

考核时间、地点、方式另行通知。

考核成绩在学校官网上公布。

(四)公示与聘用

根据面试、体检、政审结果,经学校会议研究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后,在学校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六、纪律要求

(一)严格执行公开遴选工作程序,严肃工作纪律,切实做到公开、公正、公平,择优聘用。

(二)应聘人员以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如伪造、涂改证件、证明等,或在面试、体检、考察过程中出现作弊等违规违纪行为的,取消其应聘资格。

(三)公开遴选工作由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监督。对公开遴选中出现的违规违纪行为,按相关规定处理。

七、咨询、监督电话

遴选政策和具体事宜可咨询山西中医药大学校园建设处。

联 系 人:杨老师

咨询电话:0351-3179881

监督电话:0351—3179857

咨询、监督电话开通时间:遴选期间工作日的工作时间。

附件:

山西中医药大学公开遴选工程师报名表

山西中医药大学

2024年6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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