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山西中医药大学2023年公开招聘编外聘用制工作人员公告
发布时间:2023-07-05来源:新闻网作者:人事处点击数:

山西中医药大学于1982年经国务院批准筹建,1986年接收原山西医学院中医大学班学生开始办学,1989年经原国家教委批准正式成立,2000年获得硕士学位授予权,2017年经教育部批准由山西中医学院更名为山西中医药大学,同年被确定为山西省博士学位授予单位立项建设高校。学校是山西省人民政府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共建高校、教育部首批卓越医生(中医)教育培养计划改革试点高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高校、中医学专业“5+3”一体化招生院校、中国政府奖学金生委托培养高校、山西省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学校现有太原、晋中2个校区,下设15个二级教学机构,开办有23个本科专业,涵盖医、工、管、理等多个学科门类。学校有中医学、中西医结合、中药学3个一级学科学术学位硕士授权点,中医、中药学、护理3个专业学位硕士授权点。

根据工作需要,学校计划面向社会招聘编外聘用制工作人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数量

山西中医药大学2023年公开招聘编外聘用制人员1名。招聘岗位所需的具体条件以《山西中医药大学2023年公开招聘编外聘用制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的要求为准。

二、招聘条件

(一)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

2.具有正确的政治立场、政治态度、理想信念和思想品德;

3.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端正,人格健全;

4.安心应聘岗位工作,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5.具有胜任应聘岗位需要的相关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

6.身心健康,符合应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符合应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和条件。

(二)不得报名应聘的主要情形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2.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录、招聘纪律行为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公开招聘要求的。

三、薪酬待遇

根据山西中医药大学编外聘用制工作人员薪酬标准执行。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招聘报名采取网上报名形式进行,不收取报名费。

1.报名时间:2023年7月5日至7月13日

2.报名方式:网上报名,报名邮箱:以“后勤保障处应聘+姓名+联系电话”命名打包发送至rsczp@sxtcm.edu.cn。应聘人员对自己所提供证件的真实性负责。

3.报名者须提交的应聘材料:

(1)《山西中医药大学公开招聘编外聘用制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纸质版(本人手写签名)扫描件。

(2)本人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扫描件。

(3)本人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扫描件。

(4)相关资质证明或证书和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扫描件。

(5)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扫描件。

(二)资格审查

学校招聘工作领导组办公室对应聘者条件进行资格初审,主要审查应聘人员的年龄、学历、学位、专业、毕业学校等信息。

资格初审符合招聘条件的应聘人员,由学校通知本人资格复审、考核时间、地点等信息。资格复审主要对应聘人员的报名材料原件进行核验和审核。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所报岗位资格条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的,取消该应聘人员的应聘资格。

招聘岗位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与拟招聘人数原则上应达3:1及以上方可开考,如报名人数不达3:1及以上,按实际报考岗位人数参加招聘,成绩不低于70分。

(三)招聘

考核采取面试形式进行。学校公开招聘工作组组织不少于5人的专家组,对应聘人员的思想道德素质、综合分析能力、专业素质能力、业务知识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现场应变能力进行综合考核。技术性岗位要组织专人对应聘人员的岗位技能进行考核。考核采用现场打分方式,成绩采取百分制,综合成绩最低合格线为60分。面试没有形成竞争的岗位(即参加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招聘计划数的岗位),综合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0分。考核成绩保留两位小数(四舍五入),学校公开招聘工作领导组根据考核成绩确定体检、政审人员。

考核时间、地点、方式另行通知。

考核成绩在学校官网上公布。

(四)体检和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体检和考察由山西中医药大学组织实施。

1.做好事前准备和保密工作。体检有关事宜在山西中医药大学网站通知,体检费用自理。

2.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山西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修订)》执行。体检应当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不合格需要复检的,应聘者应于收到体检结论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提出申请,应安排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同一级别或上一级别的另一家医院复检。学校、参加体检的应聘人员及家属对复检结果仍有疑义的,承担复检的医院应组织相关专家进行会诊,做出最终结论。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

3.强化考察环节,严格把关,考察应深入细致,对被考察对象全面了解,防止考察失察、失真。学校成立考察小组,对拟聘人员进行全面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并对应聘者提供报考信息的真实性和档案进行复审或审核。应届毕业生主要考察应聘者在校期间的学习情况、平时思想政治表现等,原则上以学校毕业鉴定等证明材料为准。其他人员由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或社区、村委会出具其遵纪守法、思想政治表现等证明材料。

(五)公示与聘用

根据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结果,经学校会议研究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后,在学校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学校法人代表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为聘用人员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关系。

五、严肃招聘纪律

(一)严格执行公开招聘有关政策规定,切实做到公开、公正、公平,择优聘用。

(二)严格执行公开招聘编外聘用制人员工作程序,严肃工作纪律。

(三)应聘人员以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如伪造、涂改证件、证明等,或在笔试、面试、体检、考察过程中出现作弊等违规违纪行为的,取消其应聘资格。

(四)公开招聘工作由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监督。对公开招聘中出现的违规违纪行为,按相关规定处理。

六、咨询、监督电话

招聘政策和具体事宜可咨询山西中医药大学人事处。

联 系 人:樊老师

咨询电话:0351-3179835

监督电话:0351—3179857

咨询、监督电话开通时间:招聘期间工作日的工作时间。

附件:

1.山西中医药大学2023年公开招聘编外聘用制工作人员岗位表.doc

2.山西中医药大学2023年公开招聘编外聘用制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上一篇:山西中医药大学2023年公开招聘编外聘用制工作人员资格审查结果公示

下一篇:山西中医药大学2023年公开招聘第二批科研助理和行政助理公告

推荐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