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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报送审核评估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4-28  来源:评建办  点击数:

各部门(单位)、各专项工作组:

为扎实推进我校新一轮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自评自建工作,理清工作思路,落实评建责任,请各部门(单位)、各专项工作组依据《山西中医药大学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评建工作方案》(山中医办发〔2024〕5号)(以下简称“方案”),研究制定本部门(单位)、各专项工作组工作方案并梳理工作任务,现将相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组织开展动员会

各部门(单位)根据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于5月20日前组织召开本部门(单位)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工作动员会,组织本部门(单位)教师、学生学习领会新一轮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相关文件精神,并将新闻截图发送至评建办。

二、制定工作方案

各学院(部)参照学校方案制定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工作方案,明确工作职责,落实工作安排,扎实推进自评自建工作。

各专项工作组根据学校审核评估工作方案,制定各组评建工作方案(模板见附件1),明确各组评建工作目标、任务、责任人和完成时间。

三、梳理工作任务

各部门对照《山西中医药大学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任务分解表》(山中医办发〔2024〕5号附件)中审核评估指标体系的一级指标、二级指标和审核重点,结合本部门工作实际,梳理并列出本部门工作任务(模板见附件2),提交评建办(同时提交附件3)。

四、工作要求

(一)电子版材料要求

请各部门(单位)、各工作组于2024年5月20日前完成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工作方案以及评建工作任务清单,并将电子版发送至541232536@qq.com。

(二)纸质版材料要求

1.各学院(部)方案经党政联席会议确定并加盖公章。

2.各专项工作组方案经组长签字。

3.各部门工作任务清单经部门负责人签章。

(三)其他未尽事宜,联系评建办孙舰。

评建办  

2024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