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卫生行政许可查询系统新食品原料终止审查目录更新,新增了“红枣叶(后更名为枣叶)”,红枣叶可作为食品原料使用,使用方式为泡饮或作为原料用于饮料。
2020年5月,山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下达《2020年度第二批山西省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立项计划》,由山西茗玥茶叶有限公司承担,山西中医药大学中药与食品工程学院参与,制定“红枣叶”山西省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2020年9月,山西中医药大学产学研合作基地在山西茗玥茶叶有限公司挂牌,中药与食品工程学院院长张朔生带领项目团队成员,围绕红枣叶新资源食品标准制订、功能因子挖掘、“降三高”“安神助眠”等功能作用验证、系列功能产品研发等方面开展了多项研究,2023年10月底完成相关实验和申报资料。2024年10月,按照专家建议以新食品原料向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提交了申报材料。2025年5月21日,收到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下达的《行政许可终止审查通知书》(卫食新终字[2025]第0005号),技术审评结论主要内容为:本产品为鼠李科枣属植物枣(Ziziphus jujuba Mill)的叶,主要成分为碳水化合物、蛋白质、脂肪,且含有总黄酮(≥1.0%)等,在我国多省具有长期人群食用历史。本产品终止审查,可作为食品原料使用,使用方式为泡饮或作为原料用于饮料。

红枣叶正式被列为新食品原料使用,是山西中医药大学校企合作的重大成果,对山西红枣产业延链、补链、强链是一个重大的利好消息,也为提升山西中药资源循环利用水平起到引领和示范作用,必将带动山西沿黄河流域红枣种植区乡村产业振兴,带来较大的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