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部门:
自我处转发山西省财政厅《关于实施省直预算单位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第二期)的通知》以来,我校的现金使用量明显下降,各部门使用公务卡的情况总体较好,现就公务卡的使用,补充说明如下:
一、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函盖的内容是学校的所有科、教、研支出,无论是学校的办公、教学支出,还是科研课题支出,只要是纳入财政管理的经费,都必须执行山西省财政厅《关于实施省直预算单位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第二期)的通知》。
二、各部门必须严格执行《现金管理办法》和山西省财政厅《关于实施省直预算单位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第二期)的通知》,如果在目录范围之内,没有使用支票转账或公务卡结算,在办理报销时,财政厅将不予审核,无法报销,这样就会给职工造成损失,甚至影响正常的教学、科研工作。
三、目录中未涉及的支出项目,各部门在进行公务消费时,优先选择具备公务卡或支票转账能力的商户进行消费,各部门应从严控制不使用公务卡或支票转账结算的支出事项,报销申请人应提供不能使用公务卡结算的证明材料,计财处汇总后,定期持有关证明材料统一到财政厅集中审批,这样可能导致报销周期延长,望各部门理解。
四、已办理公务卡的职工应尽快使用,按照省财政和银行规定,未激活使用的公务卡,银行将调减额度,给大家的工作带来不便。
附:省直预算单位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第二期)
计 财 处
2012年3月22日